新《煤炭经营监管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

新《煤炭经营监管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矿业报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资源部  时间:2014-08-11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煤炭经营监管办法》(下称《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矿企业直销,鼓励大型煤矿企业与耗煤量大的用户企业签订中长期直销合同。

      《办法》称,国家发改委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建立健全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培育对煤炭供应保障具有支撑作用的经营企业,鼓励具备条件的经营企业参与煤炭应急储备工作。有关行业协会要引导煤炭经营主体加强自律,配合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办法》要求,从事煤炭经营活动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煤炭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保证煤炭质量,促进环境保护。煤炭经营主体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炭产品质量管理的规定,其供应的煤炭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鼓励加工、销售和使用洁净煤,推广动力配煤、工业型煤,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办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工商、质检、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对煤炭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国家发改委于2004年12月27日发布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同时废止。

        展会背景:中国国际矿业大会(CHINA MINING)

        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作为全球矿业高峰论坛暨展览会,是世界顶级矿业盛会之一,是全球最大的矿产勘探、开发交易平台之一,涵盖了地质勘查、勘探开发、矿权交易、矿业投融资、冶炼与加工、技术与设备、矿业服务等整个产业链,为国内外矿业企业创造交流机会、加强相互合作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2014(第十六届)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将于2014年10月20-23日在天津市区的梅江会展中心举行。(www.chinaminingtj.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