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控指挥部对第23届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疫情防控措施提出的最新要求

  1.参加展会人员及展会相关工作人员展会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21天内有港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以及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展会或参与相关工作。

(因国内疫情的不确定性,请随时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信息);展会前14天内为已治愈出院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不得参加展会;展会前14天内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得参加展会。

  2.展会前14天内,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或具有发热病人或入院陪护史的参会人员须分类管理,服务人员或非必要人员严谨参加活动。如必须参会应及时到具备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疫情,并持活动前7日及前1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症状消失后方可参加展会;未排除传染病传播风险者,不安排参加展会。

  3.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外地来津参加展会的参展商、服务商、工作人员须提供来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其他因疫情防控需要处于隔离和居家医学观察期的人员不得参加展会。因国内疫情的不确定性,展会举办单位须提前向参加展会人员说明有关政策可能随时调整。

  5.参加展会人员进入场馆、宾馆酒店前,均应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测温、查验天津健康码、行程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码(接种证明)并检查佩戴口罩情况。《流行病学调查表》无异常、天津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出示有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码(接种证明)方可进入。展馆设置未接种疫苗人员专用通道,对未接种疫苗人员做好记录,经专业研判后可参加展会,并鼓励其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6.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云南省德宏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新疆乌鲁木齐市人员不得来津参加展会。如展会举办期间疫情有变化,前述不能来津参加展会地区人员随时调整。